2012年7月1日 星期日

讀書會

pic by Beth Hoeckel

對我來說讀書會最有趣的地方在於它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唸書」這樣一件事。因為就各種條件而言,「讀書」這件事應該算是相當個人化的事情,它不像球隊、合唱團或者任何圍繞著某個規則競賽的團體互動。而對我來說,把一件事情用一種完全相反的邏輯給重新組織起來,這本身就很有趣。像是把可以一個人窩在書桌前就能完成的事情換到一個大點的密閉空間大家一起圍著同張桌子來做,這就很有趣。

這樣的邏輯在我的生命經驗中最能類比的大概是基督教會的查經班。我所知道的查經班運作方式是這樣:一群人圍在桌子前打開各自手中的聖經,然後從某個章節起一個人輪流唸一節,唸完之後大家反覆導讀(導讀大概就是詮釋性地挑出某段經節反覆強調加重其中的關鍵字並彰顯出其神聖意涵)。導讀完之後就是分享了,如何分享呢?大概就是同樣詮釋性地把經節與個人生活瑣碎或整個個人史結合在一起,並從其中印證基督話語與個人生命的相互指涉與瞭悟。這類似一種告解,如果用Foucault的語彙來說的話,他可能會說這是一種從個體生命中榨取出權力的技術;這或許也是一種自我證明,如果用Polanyi的話來說這大概是現代人對自由的認識,也就是在新約的耶穌教誨中現代人挖掘出了個體的特異性。

如果說讀書會真的能類比於教會查經班的話,那麼事情對我來說就更有趣了:讀書會到底要幹嘛?讀書會有目的嗎?或者說,「讀書會」這個概念有一條綿延線性的發展序列以至於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嗎?如果說世界上存在著一種叫做「讀書會的歷史」的東西,那麼我們是否能從中找到一些關鍵的轉折,並且讓我們了解:讀書會這東西起初是由哪些人、或者基於某個機遇或者基於某個利益而出現的,並且就是在哪個神祕時刻,這個機遇與利益被改變了於是讀書會的運作方式也被改變了。

昆德拉曾經這樣描述過他筆下的一個主人翁:雅羅米爾的一生就是從遠方走來,而我們這些觀眾站在某個塔尖觀看,初生的雅羅米爾離我們很遙遠所以面容模糊但我們看得見他周圍發生了些什麼,而當他越走越近一直近到充滿我們整個視線時、當整個眼眶中只有雅羅米爾的時候,至為清晰的雅羅米爾自己就將他的整個故事填滿以至於不再有雅羅米爾之外的世界了。某個角度而言我是這樣在理解歷史的。當然我們手邊並沒有「讀書會的歷史」這個東西,但當我們置身其中的時候,當我們坐在那個大一點的密閉空間並圍著桌子翻開文本的時候,讀書會已經大過我們本來以為的範圍了。扯遠點講,這很像是Goffman的舞台,也很像Bourdieu的場域:當我們置身其中的時候,有某種大過於我們的東西(像是劇碼)、或者有某種我們每個人一瞬間動員並完成的認知(像是慣習),而我們就是據此互動並完成一個讀書會的。

所以話講回來,讀書會對我來說最有意義的地方(並不同於「最有趣的地方」)可能不是學術精進或者相互切磋這樣的東西,最有意義的大概是開始前的晚飯嬉鬧時間或者快要結束時睡眼惺忪的討論,就是在這種時候我會覺得研究所生活、或者學術生活並不是那麼地零星孤島密閉如自言自語或者胡謅撞騙。

2012年6月23日 星期六

碩一結束


  碩一就這樣結束了。作為一個研究生,過去一年我念了點書並且試圖去釐清其技藝之美,於焉也在腦海中刻印了一些感人至深的話,像是Polanyi說的西方人(或者被自我延伸為某一部分的現代人)意識的幾個基本事實:「對死亡的認識、對自由的認識,以及對社會的認識。第一者,按照猶太人的傳說揭示於舊約故事中。第二者,則是藉著新約所記載之耶穌教誨如何發掘個人的特異性。…第三者則是因我們生活於一工業社會而向我們揭示著。」

  或者也有比較簡短的,像是JT說:我相信社會學是要尋找大於個體之上的社會結構,但同時我也堅信,在某些重要的歷史時刻下某一些少數的人有著改變歷史走向的可能。

  而我無意在列舉下去,但不得不說,在這些光怪陸離歷史社會交織拼湊的文本之中,對我而言並沒有一段話比得上駱以軍在臉書或許是燥症發作或者失眠嗑藥症候之下所寫的這段話。當然這只是對我而言,但照著社會學的宿命命題來說,「對我而言」必然意味著對某一群相同社會位置的人而言,儘管這一群人我難以命名之,但我相信有一些跟我一樣的人在不知生活為何之時,能夠在這樣的一段話裡面受其召喚以進入平板生活的另一個側面。

我們要走到那裡去呢
我們想像有一個世界的盡頭
比較和機場大廳 出入境海關這些消除掉那遙遠空間
無關的想像
風沙漫起的公路
或站在(也許是南美最南端)一片大海的面前
或一群貧民窟 四面八方曬晾的騷臭花眠被
也許是一片沙漠
也許是漫長的火車之旅
我們睡在硬座上頭的行李架上

我們剽竊了許多我們不曾去過的風景
但那樣的孤單和發瘋想走進那風景裡的夢遊感從來是真的
有人問我公理和正義的問題
但有時我們竟可完全沒走進現場
就剽竊了公理和正義
一個義大利的小偷
一個加薩走廊炸彈廢墟裡哭泣的嬰孩
一個緬甸被射殺的僧侶
印第安陶笛 革命前夕的摩托車之旅
或薩哈林旅行記

我們要走到世界的哪裡
也許我們根本是個不存在的地名
遙遠之地有人期待走來我們這裡
當作他的世界盡頭
我們自戀而以為比以前的人更勇敢
但很多時候我們根本不認識那許多許多把我們鏡像成一個
許多人按讚(其實是我們自己裡面的我們自己)
的那個人
我們不認識那些被我們每日像虛空中不斷轉貼的
裡頭的任一個人
所以我們說謊
我們只是說故事的人

但是
我對她說
過了一個年紀之後
我們如果繼續在想這件事
就必然要走進故事裡了
那很像老梗
但於我們必然是要啟動這樣的旅程
我們開始懷念感傷那些年輕一輩正要展開的年紀
我們曾錯誤的誇大自己的衰老或少年
(我們太早衰卻又太晚熟了)
錯過了太多該抬起屁股出門
進入在陌生之境為現在的自己孵養故事的很長很長的時日
但奇怪 我們還是變成現在這個奇妙的說故事人
其實我們現在再不寫一本書
他們也記得我是說故事人這個身份了
或者 現在至死 我們再如何努力 奮戰拼搏一本完全不一樣的小說
他們還是只記得我們最開始的那幾本書

於是
這件事變成一個人孤獨的迴旋轉圈
既然如此
我們為什麼不趁光度漸暗 有限的餘生
真正進入那個我們要說的故事的旅途呢
一個旅者 孤獨呆在枯荒曠野旁的公路等攔車
或坐在高空三萬呎飛機那金屬子宮般小廁所裡頭抵艙門哭泣
時差 穿過不同半球的日和夜
擁抱著陌生人睡醒後忍不住不斷刷洗自己的身體
他會知道那是無法用這麼直接的哀傷 憤怒 同情 恐懼
講清楚 人類 完整的存在形貌
我說
不是故意耍孤獨(她知道)
不是故意反社會(她知道)
而是(對我們這樣的人而言)一個真正的故事

很久以前就發生了
比我們更好的說故事人
妄圖用故事把這個世界包裹進來
所有發生的事
但這世界以十的n次方的速度暴漲著
暴漲時每一單位裡的密度不但沒減少
且塞滿擠縮了更多故事之癌的基因複印 突變
慢慢說故事人像被暴風從後腦一巴掌捲走的落單守夜人
變成碎片裡的碎片
他可以感覺到處都是他
範圍大到像星空一樣
但他的碎片混在其他說故事人的碎片海洋裡
(或並沒有說故事人 而只是一個因暴漲而產生的時間幻覺)

於是
關於一趟該給予一個好故事的漫長旅途消失了
你坐在家裡客廳 書房
而世界像天文館的園頂投影星空那樣不及眨眼的快轉
沒有因漫長旅程而留在胸臆的
不是感動的 私祕顫抖
不是教訓的 嘆息或感慨

"但人類不是這樣的!!!"(不論是善或惡 情殺或父親的哀慟)
"我 我想說的是一個光滑的 或線團般的存在........"

"但我們不恰正同時在這兩個狀態中嗎?"她說 美麗的眼珠像玻璃珠子
分不出是安慰 還是她習慣的女兒式的訓誡
"譬如戰國策 譬如世說新語 也許某個繁複又錯亂的時代
上帝的拉霸機拉到十五連線
那時想貪心看人類如浩瀚星河全景的人
也是透過短句 短篇幅的故事
才看到那段文明的瘋狂和華麗"




2012年6月13日 星期三

機場之路


  過去半年多我去了十幾次中正機場。大概從中山高轉機場快速道路開始,沿路的路景逐漸單調化,準備進入一種機場空間特有的壯大空寂與秩序。好像一個無菌室般的非人之地,似乎永遠都有恆定的溫度與濕度、天色與光線。更奇妙地是,這裡夾雜了各式各樣終其一生你只能窺其一瞬之光而再無機會相遇如不得辨識之繁星亮點的陌生人,但他們對你來說又平板均質毫無分別。

  來來回回在這樣的空間路徑裡,不知不覺我也發展出了屬於自己的一條機場之路:順著可預測的車流量變換車道下交流道往接駁快速道路,遠方因機場配置而低矮開闊的天空下並沒有測速照相,快速穿越之見到機場的首棟高樓然後準備減速,進入地下室停在永無分別的某個停車道。再來就是出入境大廳了,開始聞嗅到各種或興奮或離別的五味雜陳卻極端樣板的人群情感。

  有時候我會想到喬治克隆尼演的飛行型男。在他眼裡或許我也是樣板人形中的一個,或者當我站在由交織鐵件打造的現代感室外頂棚底下抽菸的時候他注意到我,然後對我的惆悵陳靜擺出一老手的冷笑:這小伙子真懂這空間是怎麼一回事嗎?

  有時候我也會想到湯姆漢克斯演的夾縫之人,他在這冷酷異境裡沒想到竟能用那天真傻氣換來一份溫暖。當我見到他莽撞地在樣板人群裡穿梭之時,我或許會如同站在塔尖看見壅塞車潮的水泥路上哪輛機車如入無人之境且不合時宜地穿越而過於是引起我塔尖的注目,然後他跑上我的面前,我想:這不是那個在繁複蜂擁年代裡不顧旁人只向前奔跑的阿甘嗎?

  當然,我也會想起陳昇唱的Airport Malpensa:生命的旅程,沒有來的,都是去的。

  今天我又去了一趟機場,送走了我們家一半的人口。算命的說我遷移宮落破軍武曲,離出生地越遠發展越好。但就在我哥一家三口踏出海關的那一剎那我忽地覺得自己是一個哪也去不了的人,這機場空間、機場之路,竟如一終點盡頭那樣,再過去我也不敢走了。

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

Cortez the Killer


  1519年四月,Hernando Cortes率領西班牙軍隊從東墨西哥登陸,五年之內征服了這塊土地上的阿茲堤克王國。四個世紀後,Neil Young在1975年寫了Cortez the Killer這首很美的歌。

  Neil Young究竟寫這首歌幹嘛呢?他到底在唱什麼?這大概絕非一首史學之歌,Young在傳記裡面對訪問者曾經說:「我他媽的何必寫這樣一首關於阿茲堤克的歌、彷彿我真的就在那晃見什麼似的。我只不過就看過點關於這歷史事件的書。有很多東西胡亂地出現只不過是因為它們就這樣出現而已。」

  這實在是一個很尷尬的情境:創作者自行揭穿其作品的靈光與神祕,緊接著留下一對雜亂無章的垃圾給急切於詮釋參透神作預言的信徒們。在這令人尷尬不已的沈默中,如同昆德拉說的那樣:上帝退位了,從這凌亂的垃圾堆中我們看不見其意義系統與歷史連貫性。Young雙手一攤,沒有人知道Cortez the Killer究竟在唱什麼,儘管它還是那麼美。

  對於Cortes僅僅不到五年就消滅了一個古老王國的事蹟,網路上提供的解釋大概是:Cortes帶來了原住民無法抵抗的瘟疫、Cortes離間原住民、沒見過馬匹的原住民驚嚇於Cortes的騎兵,最後Cortes被原住民視為印第安預言中終將復歸的白膚神祇。是的,這位西班牙貴族之子在跳著舞穿渡海洋之後,他變成神了。Cortes從東墨西哥的海岸跳著舞穿渡水面而上,駕著帆船帶著槍銃珍珠古柯葉,他執迷而疑惑於這世界的秘密。哪個世界呢?什麼秘密呢?也許是這眼前新大陸之古老壯麗,也許是帶著舊世界殘餘的他在這新大陸岸緣所感到的夾縫之感。在Young雙手一攤上帝退位的情境中,有一個故事在更早以前就誕生了,一個神誕生的故事,而這個神不是很懂眼前這新世界是怎麼一回事。

  關於這首歌到底為什麼會被寫出來,我們僅能知道的是這不是一個音樂版本的歷史記述。有人說這首歌講的是對西方現代性吞併非西方的哀嘆、對古老壯麗的鄉愁。但它不該是這樣。這種說法或許只是現代人無可救藥的對意義系統與歷史連貫性的狂熱。而我想說的是,這首歌是一個故事,照著昆德拉的說法,這種故事寫的不是社會的歷史而是人的歷史,這種故事是對歷史之遺忘的召喚:遊戲的召喚、夢的召喚、思想的召喚、時間的召喚。

  Cortes在Young的歌裡頭是承載著遊戲、夢、思想與時間出發的,如同離開家園的唐吉軻德,他面對著的是一個開敞無邊際的世界。他跳著舞迎向海面;他想像著遠方坐落在太陽宮殿裡的新世界;他在殿堂裡思索世界的秘密;他為舊世界開拓了新的時空版圖。但Cotes就像Young的嗓音一般憂鬱,這個新生的殺人兇手白膚神祇無從打理他眼前垃圾堆一般的帝國疆土,就像Young無從回答這首歌打哪而來又要打哪而去那樣。

  這是一個層層相互包裹的故事:西班牙養大了Cortes,然後他去了新大陸成為神,接著Young莫名其妙地寫了一首主角叫做Cortez的很美的歌,而後Young否認這首歌的史學證據。這一連串的故事中,每一個人都試圖從一只上帝座椅上跳下來,然後往另一只跳。這些神們彼此證明又彼此否認,沒有人願意當另一個人的背書。

  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Young要寫這樣一首歌。我僅僅知道的是,這首歌很美很憂鬱,憂鬱如二十世紀少年們永遠不再可能開始的一個冒險故事,憂鬱如昆德拉對唐吉軻德的依戀,憂鬱如現代人在歷史處境中難以定位自我的證明與否認之永恆迴圈。

2012年2月21日 星期二

歷史


  往倫敦的列車上窗外景色積滿大雪。有瘦馬蓋著批風,有人在樹林間走,有墓碑在荒原邊際陣列。雪白國度帶來某種近乎死亡之孤寂的蒼茫感。雪盲之白亮蕭瑟風景讓我想起Pentera唱的墓門,然而過去一年我幾乎已經喪失聽這種過度憤怒與陰沈金屬樂的能力了。

  我還是拿起T的手機搜尋了歌,聽著聽著竟然也迴光返照般進入音樂之狂暴與悽愴,於是就在這往倫敦的列車上我短暫地享受了數年前戴著耳機聽金屬樂的歷史情境。

  從倫敦回來後我跟T說:過去一年我失去了很多東西,失去了與Y共構的不可一世、失去了以L為指標的欲求不滿、失去了許多背景音樂。這些失去所交換而來的是一種姑且稱之為「進步」的能力。於是難免,當我緬懷起過往之失去時,遂如同Benjamin的歷史之天使那樣,當我試圖面著過去將雜亂的個人史料給彌合起來,卻給進步之風吹向了背對著的未來

  要開學了,我渴望著這進步之風所能帶我去的地方。而過往,終究如同一歷史大廈般在建構完成的瞬間就成為空寂而不可住居停留的史前史。

2012年1月29日 星期日

法國印象



  從法國回來後的第二天,打開電腦看綜藝節目,某個小模說她心目中的蜜月旅行要去巴黎,主持人問為什麼,她說因為那是浪漫之都。

  我從來不懂為什麼巴黎印象要被冠以浪漫之名,真的去了法國一趟,從里昂落地,首先感受到的是:這個國家充滿了各種繁複而無用之小事:工藝建築之頭像花雕蝕刻、食材味蕾之輾碎揉合堆疊、街坊行人個處角落所留痕的香味。這個國家好像很複雜,並且是在各種我無可想像之無用細節漫灑心思。

  我問T說這怎麼回事,她說可能浪漫就是這樣吧。是的,浪漫意味著在各種無用小事的心思花費。

  妮可基嫚在〈厄夜變奏曲〉裡得以留在那偏僻小鎮的理由就是這樣:你們一定有想不到的小事情可以由我來做。這些無用小事最後彙集成偏僻小鎮裡磅礡的慾望下水道,於是我難免想著法國這眾多無用小事所堆積起來的是否是過度的慾望。

  從里昂到第戎再到巴黎,法國之行在一種繁文褥節的瞎子摸象中一點點走過去了。里昂是一座新舊交雜的城市,很髒亂;第戎是一座歐風小鎮,很童話;而巴黎,巴黎是我不可理解的浪漫之都。但這種關於無用小事的浪漫,在巴黎卻顯得不那麼一樣了。

  從香榭大道到凱旋門、巴黎鐵塔到塞納河畔,周邊之建築儘是看似市政廳或歌劇院之類的高大繁複、鑲有黃金鋁箔、陣列神廟石柱與駿馬雕像的大殿。這些絕對不只是無用之小事,而是一連串無用之龐然大物展示。

  當下的我能想到的是,如同Foucault說的那樣:這是一種過當且氾濫的君王權力秀場。可以想像黃沙漫漫的大道上馬車達達,有人從馬車車廂中探出頭來被眼前過度而魔幻如異世界之冒險旅程的景色給震攝到,或者哪個弒君者被用一種人體小宇宙之探索方式給開腸破肚肢裂分解於這以穹廬為頂蓋的廣場上。

  無用之小事與無用之龐然大物。法國對我而言有種詩意的恐怖,或者浪漫對我而言總是這樣一回事情。

2012年1月19日 星期四

英國印象



  對英國的第一個印象是牧場很多,極端地整齊並且上面一棵樹也沒有。好像我這學期念的那些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英國歷史一樣:這個國家是循著羊毛貿易之路進入現代世界的。歷史在剩下來的那些牧場和羊身上,還有看不見的那些被驅逐者身上。

  第二個印象是很古老。南安普敦保留了很多城門、斷垣與戰壕。不同於美國西岸那種乍然迸現之現代圖像、那種突然被放置進所謂現代西方的違合感,英國比較古老與陰暗,有歷史延續的緩慢剝落與更生,好像某種古代巨獸漠然之新陳代謝般傻楞楞地在改變自我過度壯大僵直的軀殼。

  第三個印象是樹很多,並且都用一種Rodney Smith眼中張牙舞爪漫天扭曲伸展的姿態,充滿妖異的生命力。

  第四個印象是冷卻不難受,空氣好像太乾也好像太濕但又說不出所以然。冷空氣只如同一理所當然之狀態與人共處。

  第五個印象是時序之錯置,中午時間太陽已經偏西將影子照斜,而且光度耀眼明亮。南安大道上隨眼望去就是陽光折射之六角型礦石花瓣光芒。

  最後是這邊汽車板金看起來塑膠感很重而毫無金屬光澤,T說是因為在森林環繞的市區中車子顯得突兀,而我覺得那是空氣乾濕與光度明暗的極端反差下光線的難以定型。

  來英國的路上我在看駱以軍的《遠方》。因著老爸小腦血管之爆裂,駱以軍跳進了一個往異地拯救父親的老梗磅礡冒險故事裡。我沒什麼拯救的對象,但好像也跳進了哪個冒險故事一樣:英國的各處景色對我而言都有種說不出的神祕感與梗著什麼的不上不下的感覺,粗糙稱之,或許是非西方現代人進入資本主義之子宮疆界的熟悉與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