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2日 星期五

Reality



  我在福斯保養廠,在客戶接待中心待了一整個下午。桌上擺了NB和手機、一些小點心、一點也不好喝的咖啡。等車子的維修、試坐新車、跟接待員講話、翻DM。合身的襯衫、牛仔褲、皮短靴。我看起來像個紈絝子弟。

  傍晚我在多鬆,點了一樣的大拿鐵。今天值班的是我最喜歡的吧台,奶泡乾溼得宜,咖啡粉想必壓得平整且密度適中,沒有過粹的苦味,也不會流速過快而稀薄。我手邊擺著《貨幣哲學》,翻開來密密麻麻地都是字跡。跟彭昉聊高中人社班的小論文發表。像個半弔子知識份子。

  深夜我走進藍石頭,拎著Leonard Cohen的《渴望之書》,叼著菸,開始寫下這些廢話。像個文藝青年。

  然而,這些廢話、這一整天的場域變換、這一根燒得我眼眶發酸的菸、這一切披掛在我身體之上的。他們的實在、我的實在、我所認知的實在。實在得如同虛幻。

My page was too white
My ink was too thin

  我沒有漂亮臉蛋,沒有精實身材,沒有高學歷,沒有工作沒有自己賺的錢。我有房子,有車開,有書念。我有小資情調,有文藝絮叨,有一起浪擲年輕的朋友。有一點虛榮,或者比一點還要多一點的虛榮。我有個爛身體,誰都看得出來的爛身體。

  我聽著美麗的愛爾蘭情歌。抽Lucky Strike。It’s toasted。我喝哥倫比亞,期待它和La Crema的耶加雪芙一樣酸。有人瞭解我,有時候我也瞭解某些人。有人瞧不起我,有時候我也瞧不起自己。

  我想出國唸書,想像那是個新世界。帶點鄉愁,好包裝自己成為用楓葉做為書籤的文藝青年。而我痛恨文藝青年,痛恨如初聽文青這個字眼時的倒味。如今一般倒味。但我仍然是個文藝青年。每個文青都多少痛恨自己。有一些並不討厭文青標籤;有些,像是我,覺得文青可恥至極。

  但是當文青太容易:把句子寫得很長很長沒有斷句—竭盡生命氣息地訴說;多用「噢」—清淺哀傷的嘆息;多用分號—讓語句們天馬行空地相關;跳躍不需邏輯—邏輯留給非文青的粗俗者;乾脆全部都用句號—讓語句們斷裂地如同噎氣。容易得如同假扮知識份子:讀點理論,不求甚解但是記住關鍵字。勞動過程、階級、資本、理念型、交織、社會建構、想像力,然後逃避知識份子去跟純文青聊天。紈絝子弟也容易,亂花零用錢就好。

  所以有時候我當紈絝子弟,有些時候我假扮知識份子,本質上是文藝青年。而時時刻刻我是個坐吃山空的中產階級第二代。富不過三代,我不該生孩子。

The day wouldn’t write
What the night penciled in

  文藝青年與文藝少女一同哭了起來。這個世界並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