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生活

09.23
  在吸煙區,旁邊有一群人彈著吉他在唱歌。大概唱些〈I'd Die For You〉或者彈點零碎的〈Smoke On the Water〉的riff。我抽完菸就去上體育課了,可想而知待會他們會彈點Nirvana、Guns N' Roses之類的。

  體育課跑完步我又回來,他們唱Bon Jovi唱得好大聲。旁邊先是一群大一生看得敬畏,然後來了一個穿著很精緻龐克的搖滾咖(很可悲的是在我們的時代龐克總是很精緻)看得不削。最後,終於,來了大學生活最屌的族群:男帥女正且略帶頹廢黑眼圈的夜店咖,他們抽著菸露出不多不少剛剛好的不削表情。

  夜店咖似乎是大學生活最強的一群,因為搖滾咖、運動咖、讀書咖、社團咖都還停留在可能的大學範疇,而夜店咖在還是學生時就已經悄悄地跨出去一點了(跨往現實而浪漫、浪漫而現實的社會)。而我抽著菸在旁邊想著我究竟該站在這麼多種人中的哪個位置,最後我只能挪用張君玫說的:我是個分析狂。分析狂永遠不會有他的團體位置。

  還有很明顯的,離開天使後我耐熱極差。至於體力,高中畢業後就沒好過。

10.03
  前些天我問Louis:「你聽過其他人講我嗎?」他說有啊。其他人大概都問他一些:「彭昱在寫書嗎?」「他私底下有朋友嗎?」「他平常都在幹嘛?」之類的。站在這些問題的反面,關於我的印象就是「在寫書」、「沒朋友」、「無法理解的生活」,於是我成為了一個嚴肅、難以親近、高調、獨處的人。

  我問Louis都怎麼回答,他說:「就一般人啊。」於是就有了無數種的提問可能:「什麼是『一般人』?」「什麼是『大學生活』?」「什麼是『日常生活』?」

  這其實只是個很簡單的,不斷同語反覆的自我提問:「我在別人眼中是什麼樣子?」而當我再度問起自己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的答案總是:「我是個盡量依循情境定義而行的人。」當然,情境定義在此是相當自我專擅的。

  至於真的擺脫情境的部分,都只關乎情感了。

10.13
  「那很好啊,也許你多念點心理分析就知道人很多時候沒那麼刻意。」

  「問題是,心理分析本身就很刻意啊。」

  這是一串很naive的對話,其中包含各種可能的學科誤解。然而,「自覺」一詞對我來說總是與「刻意」連結在一起。或者說,「刻意」總是存在著,但是一旦「自覺」使得「刻意」浮現於意識層面,那就如同大夢初醒時惶恐地面對夢境的荒謬與愚蠢一般。

  而我們還是會作夢,只要精神渙散、體力匱乏,我們就準備掉入愚昧且自我撕裂的夢境。

  唯一能希望的,就是我們不要在夢中囈語出自己的醜態。

10.15
  社研法在系上一直以一種魔王君臨的姿態存在著。而另一面,它是無聊且公式化的。

  討論的時候無可避免的第一個困難是:社研對同學們意味著什麼:一個麻煩的必修?一個首次著手探索的體驗?一個五官模糊的魔王?如果社研法做為魔王,那似乎還可以激起一種挑戰魔王的磨刀霍霍;如果社研法做為無聊的公式,那似乎找一個套套邏輯的提問做下去就結束了。

  社研法討論的困難,往往都因為可以上訴到很大的問題而難以協調。那個問題可能是:念大學要幹嘛?念大學社會系要幹嘛?如此的大問題落在同組成員的身上,在高空中漂浮成了一個個相互遠離的星球,彷彿稍稍越界就會觸碰到每個人的自我價值觀,輕彈便能使得星球偏離常軌而落入黑洞。

  然而落入黑洞還是一個比較好的狀況。因為對多數人來講,他們未必有明確的自我價值可供觸碰與摧毀。

10.25
  Freud說的「死亡本身就是一位死者」一句讓我想起小時候曾經瞥見一本名為《死人在空中散步》的鬼故事(只是瞄過名字而沒看內容)。

  那段時間的晚上我都想著窗外可能有死者飄行走過而睡不著。在那個意識的幻想,或潛意識的夢境中,死者總是在窗外凝視著躺在床上不得動彈的我。

  一個飄行空中並且可以凝視的不可能是狹義上的死者,而是「死亡」這一個靜態的字眼被賦予一股力量使其以某種動態的方式存在。更精準地說,「死亡」並不足以為懼,恐懼的是當「死亡」被人格化為「死者」。或者,一種逆轉使得「死亡」被「我」賦予了力量成為「死者」。如此,恐懼的指向為自我,而自我的指向為死亡。

  「死者」是「我」對於「死亡」的趨向與投射。人總是恐懼自身的毀滅慾。

11.10
  昨天張君玫問同學有沒有自我掏空的時候、有的時候都怎麼辦。我說有啊,然後我會去寫字講話。張君玫繼續問,都空了還要掏啊?我說有東西可掏至少可以證明沒那麼空啊。然後張君玫說這是一個很辯證的方法。

  至於到底什麼時候叫空,什麼時候叫滿,這似乎永遠沒有一個可供評判的準則。而今天早上我一醒來就胡思亂想,接著就跟史一起討論我的胡思亂想。某種角度來說這也是一種自我掏空。討論來去,我的結論是:由於自我掏空的不可證成,倒不如將這些持續燥動的自我感覺不良,視之為一種深植脊髓的毀滅慾。

  毀滅慾時時刻刻如水蛭般齒扣骨肉地芒刺在背。

2009年11月1日 星期日

二十五歲註腳


  二十五歲了,四分之一個世紀的年歲,聽起來實在不多,但是好像又累積了些恐怕不可更改的東西。

  記得有一回我跟青梅竹馬說:「你不覺得十八歲以前的人根本沒有歷史嗎?」這是一句去脈絡的論述。十八歲做為一個界線,在刑法中稱為成年,而此前的人還只是某種模糊的集體側臉,此後的人似乎脫胎成為獨立個體(當然,只是「似乎」)。

  如此說來,我有了七年的個人史(儘管這七年無法切割於過去的十八年之外)。而一個實際年齡七歲的孩子,與一個跨過十八歲之後又活了七年的成人,某些時候其間的差異何在我卻無法回答。我二十五歲了,許多時候覺得自己越活越回去。

  生日前我跟同學說送什麼禮物都好,但是一定要寫信。於是我收到兩封大學好友的信,寫得很真摯的信。另外還收了一封信,L寫給我的,令人感動。我很愛收信。我還是那樣著迷於文字,甚至偶爾苛刻。也因此,收到信的當下,或者跟他們說「我要信」的時候,我總想著「他們會寫什麼?」、「他們會不會不知道該寫什麼很緊張?」、「對他們來說,寫一封信給彭昱意味著什麼?」

  跟他們說要寫信給我的時候,我相信自己講得是很可愛的。像是吵著要糖果禮物那樣。而一個七歲孩子需索禮物是正當的,一個二十五歲的成年人想要一封誠懇的信,似乎也是正當的。而成長總是如同迴圈,許多時候根本無法判定某個年歲的應然,甚至不可能判斷自己年歲的樣貌。

  所以我喜歡收信,因為本質上七歲孩子收到玩具汽車,跟二十五歲的成人收到一雙皮鞋是一樣的事情。而信裡的文字,總是讓我有一份心安。心安於自己可能真如信上寫得那樣,心安於信中文字或許還能映照出一點自己的模樣。

  二十五歲了,某些部分可能已經不可更動,如同房子的地基只會持續腐朽而不可能再造;某些部分前前後後地踱步,像是不斷斑駁再粉刷的牆面。二十五歲了,仍在撰寫自我歷史,並在其間釐清自己的形象。

  賀夷說我們三個彼此陪伴保護,Louis說我們彼此鼓舞珍惜,L說她瞭解我。這些就是我個人生命史的二十五歲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