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不斷在車上跟彭昉講搖滾,從《成名在望》原聲帶開始講起,講到殷維的囂張狂妄。彭昉最近開始要學吉他,為的是去幫助農民工唱"自己的歌"。對於他要開始碰樂器這點我一直覺得相當有趣,因為難得有他沒碰過而我卻已經放掉的東西。對於吉他我是放得徹底的,而且放得挺難看。
今天的我講起音樂不再像以前那般自以為是,我回想起大一時代的我可以見到誰就抓著說某某某強到爆、某某某爛得可以、音樂的價值、搖滾的熱情、天才的虛耗,哩哩雜雜一大串。現在想起來跟吳竺芸解釋吉他手法,跟學妹介紹一個又一個變態吉他手,或者跟小姐大罵音樂的日子都有點久遠了。
容我今天再自以為是一下:我愛Hendrix,因為他用最美麗的樣貌去創造最美麗的時代;平克的音樂才叫深遂;老楊的嗓音才叫溫暖;技巧大團才能表現搖滾的愚蠢和魅力,如果你看不見殷維技巧底下的熱情你就沒資格講搖滾;我厭惡這時代的龐克,因為他們順應時代卻反動不起這時代;我愛英搖,電台頭、Coldplay和Blur都是屁,里昂和諾爾才是真正的英國渾球,但是別題Stop Crying Your Heart Out也別只是Stand By Me,你看不見Live Forever的瞬間永遠你就不知道英搖的狂妄溫暖與無奈;不要跟我講Nirvana,因為你們跟吸血蟲一樣在剝削Kurt,他只是個卑微到不行的悲劇並不是二十七歲傳奇;更不要講嘻哈,這個低俗文化只有搖滾的可笑卻沒有任何因著可笑而偉大的溫情;不要說大咖們只是被過度堆高的歷史,因為這就是個巨靈隱退的時代,那些老頭都是高壯的老頭身影,就算痀僂也能光亮到永遠;不過你可以跟我講萊斯特,我們同樣戲謔可笑,任何言詞的褒貶都刺不穿我們的面貌,我們可以讓你們隨性定義,因為我們只是幽遠而且充分被誤解的旁觀者,眼神如何冒火都燒不著你們,就像你們永遠與我們無關無份。萊斯特啊萊斯特,你要生在這個時代應該會拿著你的打字機上台狂敲跳跳唱唱的表演者吧,要不我們就一起在台下冷眼旁觀嘻嘻鬧鬧,一起喝上好幾瓶咳嗽藥水。
確實我是自以為是的,二十二歲的我今天就帶著這點自以為是去拯救我二十三歲的大學生涯,走得一點也不漂亮光采,但是我盡量讓自己永遠有一雙冒火的眼神,好讓自己儘管跌撞也還能深遠且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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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有種好孩子氣的感覺,真過癮,原來一兩年前我過得如此快樂幼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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