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

Simmel《貨幣哲學》:價值與貨幣(下)

交換與經濟價值
  於是便好像存在了一種關係式:在主體與客體的對象化中,價值生成於主客體的分離中。而我們有必要做出一個清楚的區分,有必要瞭解在主客體與價值之間的相對性。

  經驗世界中,我們將每個人視為社會生活中的客體,因為並不存在著一個為經驗世界安置所有價值的絕對主體。但人作為有意識的行動者,所以在考慮到社會生活中所有個體的互動時,我們要區分出意志客體(object of volition)和表象客體(object of representation)的差異。而被賦予價值的客體,或者說這個被賦予某個價值的實在本身,就成為了被欲求的客體(the desired object)。主客體位置屬於一種相對性,而這樣區分的必要在於我們必須瞭解到在各種關係中,所有實存皆為相對位置上的客體。價值一面生成於眾多客體的交互關係中,但一面價值也是這個關係的中介與規制。這也是一種異化的形式:生產品對生產者的控制。

  價值成為了一種規制,其所規制的是經驗世界中人與人╱人與物之間的關係。在此,價值似乎從被關係所生成的對象中脫離出來,而成為了在兩個以上的客體之外的範疇,成為了一個規制的主體。在經濟範圍中,這個作為規制主體的價值就是經濟價值,其生成所透過的對象化關係,在經濟範圍中就是交換手段。

  在經濟範圍內,這一過程用這樣一種途徑發展起來,及插入人及其需要對象之間的犧牲或放棄的內容同時也是別人所需之對象。P19

  在交換中,一個人放棄他人所欲求而他所擁有的東西,其目的是為了使他人願意放棄他人所擁有而這個人所欲求的東西。所以在交換中,兩個意志客體互以主體的姿態將對方視為欲求的客體。通過對方,兩者都獲得了其所欲求和需要的價值的實現。如此,他們成為了互惠的客體關係,這個關係的共議即為對價值交換的共議,也就是這個對價值交換的共議決定了兩個對象成為客體並依循著共議的內容行動。共議的價值超越了個人與主體的範圍,但是又不是彼此的客體屬性和內容實在。

  交換的共議過程有了一個重大的意義,即這個超越主體的共議價值為經驗對象提供了一個可供度量的價值標準(即便這個標準不是絕對的)。交換中的經濟價值成為了某種程度上規制經驗的先驗範疇。因此,在交換中各種經驗成為可能,並且擺脫了對象純主觀的價值意義。

價值、價格、交換與經濟生活
  交換,做為事物相對性的經濟—歷史的實現,是為社會而進行的,交換給個體產生了特殊的對象及其意義,它的獨特性並不在於抽象領域,而是在於生動的交互作用領域,這就是經濟生活的實質。P39

  價值與價格是相異的。價值所代表的是主觀的相對意義,所以在交換中被交換的價值都不是相等的。如果交換的價值是兩方相等的話,那就不會有交換活動了,因為人不需要交換一個相等的價值。而是在交換者兩方的主觀意義中,對方所擁有的都比自己所擁有的更具有對自己來說的價值。但在非特殊的交換狀況中,交換的價格是相等的。例如,假設某A擁有a1、a2、a3三樣物品,B擁有b2。a1的價格為1,a2與b2的價格為2,a3的價格為3。並且對於A來講a1、a2、a3是同樣的價值。那當A想要得到b2時—這就意味著b2的價值大於A所擁有的a1、a2、a3—他不會選擇用a1或a3進行交換,因為他們的價格都不與b2對稱。於是A試圖用a2與B交換b2。至於對B而言,這在價格上是一個對稱的交換物,所以B結束了價格估量的階段,開始估量a2、b2對B自身而言的價值,最後決定交換與否。這是正常的狀況,不涉及情境的危急或者狡獪的心理。在主觀價值與市場價格間我們永遠無法找到量化的互換公式,但是應該能把握住價值是主觀賦予和隨情境變動的。

  我們無法找到明確的價值與價格間的互換公式。在某些特殊的狀況—甚至稱為不正常的狀況—之下,得以用過高或者過低的價格交換一個對象時,價值與價格就偏離了。任何價值與其價格若能在程度上得到公正的相等,那這個相等也必定存在於特定的歷史時空與勞動技術中。價格不可能化約為純粹的物質成本與勞動總量,價格更牽涉了兩個重疊的層面:一個是總體的、社會的、習慣的,一個是個體的、突發的、情境變動的。並且我們能觀察到後一個層面中變化的迅速,其較個體範圍的直接感受,使得我們很容易忽略前一個層面的緩慢且巨大的影響。

  在價值序列的客觀位置中,公正價格成為了價值總量的平均的代表,其牽涉了社會上、法律上、知識上、技術上、傳統上的各種力量。價格一面充滿社會性,一面又若非透過交換手段就無法生成。我們應該看見,交換的各種形式絕非某個或某些個體建立出來的。交換是一種廣泛的社會關係所生成的手段,這個社會關係所交織的社會結構凌駕於個體之上,並且切實地存在於客體們的交互作用中。

貨幣作為一種先驗概念以掌握經驗
  我們思想的目的就是要在轉瞬即逝的外表與事件之流的背後找到什麼是穩定的與可信賴的,並且由相互依賴發展到自足與獨立。P40

  在啟蒙之前,思想的目的與趨向在於用一種基於親緣性的方式,讓主體賦予客體一個本質上的意義。像是人對於自然現象所建構的神靈崇拜,就是主體為未知現象建構一個與自己形象類似的本質存在以解釋其意義。在這裡主體與客體保持著本質上的親近與類似。

  然而在啟蒙後,這一個趨向被顛倒了,科學的目的不再是尋找一個本質的形象,而是將經驗現象原子化。經驗現象之所以可能,在於用一個統一的概念去理解原子化經驗的運動。也就是主客體的分離中,現象成為沒有生命的原子,而原子的運動和連結,是我們可以透過概念和理論去把握與控制的。這個思想的目的只涉及控制而非理解。

  啟蒙認識論的相對主義並非完全地意味著沒有一個絕對的地基。啟蒙的認識論中將一切的現象化約成一個序列中的原子等級排列,然而一個序列也就預設了有一個起源的頂點。這個絕對的起源在前啟蒙時期被定義為真理、神靈,在啟蒙中這個絕對的起源或者穩固認識序列的地基,就在於認識行為的本身。這個起源的實質意義,在啟蒙中已經不再被尋求了。我們不再尋求一個終極的真理與知識,我們只是據以其延伸出的概念來把握經驗現象的原子運動。

  沒有獨自存在的真實概念或現象(或者即便有,也不是我們意圖掌握的),有的只有相互關聯才成為真命題的概念與現象。在啟蒙的相對主義認識論中,現象間的必然性並不存在,或者說必然性乃是一種關係,通過這個必然性的關係概念,元素與元素成為了一個整體,但其本質上存在的其實只是相對性。而在此我們就可以看見貨幣的基本性質:在貨幣這種概念形式中,所有事物的存在、交互作用、彼此依賴,這些基本特徵都反映了經濟價值。價值被理解為經濟價值,經驗現象的複雜被付諸於經濟作用,於是貨幣就成為了他們最純粹的表達與體現。

  貨幣作為人與人/人與物間交互作用的介質,使得存在之表象的價值得以在無限的交流中得到確立。

  貨幣作為交換關係自主的表現,它將被需要的對象化為經濟對象,並且建立了對象的可替代性。P56

  如果貨幣被定義成一份抽象的價值,但這份價值卻仍屬於經濟價質的範疇。也就是貨幣所代表的抽象價值只有在對象具有可交換性時才能出現,並不完全代表了現象或物質對於主體的主觀價值,因為不是所有現象都可以是具有實質的可交換性的經濟價值的。

  所以貨幣必然得屬於一種關係,就像啟蒙認識論的相對主義一樣,貨幣所指涉的價值唯有在可交換性中與他者發生關係才能生成。但也因為這樣,貨幣的抽象意義得到了一種純化。相同價格的所有物品在客觀位置上都具有同樣的價值,並且他們都擁有在這個位置上與其他不同價格物品的同個關係。在這個位置上所有的物品所具有的意義都不是相對的,相對的是其所佔據的位置。貨幣確實為可能迥異的各種物品安置了一個絕對的位置,並且同時仍保有其相對性。

  也因此貨幣處於一個外在於對象的位置,貨幣必須在這樣的位置才能保持其客觀的地位。但是作為一個外在於對象的客觀位置,貨幣仍然不是絕對的。貨幣仍然受到對象的供需、市場的運作之間的影響。貨幣因此具有雙重的角色:一面貨幣透過交換計量商品,一面貨幣被交換的商品所組成。因著這樣的雙重角色,貨幣的內在品質必須是無特質(Qualitätlosigkeit)或無個體性(Unindividuälitat)的。

  就是貨幣這樣的角色及內在品質,使得在貨幣的交換動作中,所有的物品在客觀的意義上得到了完全的可替換性。物品仍然就著不同的主觀意識具有不同的價值,但一面貨幣保障了物品的客觀位置,一面貨幣也補足了物品的價值。對於主體而言,物品未必具有他所需要的價質的全部,這個物品的價值與主體需要的價值間有一個差額,但是這個差額得以透過貨幣所確保的可替換性,在持續的交換中讓主體換取他所需要的價值總額。在前貨幣時期,在物物交換的原始形式中,主體的生產品與他真正的需要間有著一份斷裂。主體在生產物品時,他並不能確保這個物品能在以後的交換中獲取到他真正的需要。但是透過貨幣,生產一完成就獲得了一份貨幣所賦予的價值。生產品所具有的經濟價值或者貨幣價格,在生產一完成時就確保了生產主體的需要。

  貨幣處於物品外在的位置,它實際表現的是物與物的關係,而不是貨幣作為某種物品,其與物品的關係。貨幣對象與對象交換中的第三個客觀範疇,它賦予了經驗以客觀性及可替換性。

  貨幣作為一般的存在形式的物質化(Substantiierung),依據之事物從它們彼此的相互關係(Gegenseitigkeit)中找到了其意義。P64

  貨幣成為了我們用以象徵經驗現象的物質表徵,並且它不像是對象間私自交換意義的表徵物,而是在一個廣大的層面中表達了各種或抽象或具象的經驗間的關係。貨幣為一切經驗對象確保了其可交換性與可替代性,它賦予了對象這種內在品質並純化了其表象進而穩固了他們之間的關係。

  在康德的語調中,無限雜多的經驗現象是不可靠的。經驗如何可能在於不依賴經驗的本身,而是主觀地賦予規律使經驗在其中找到秩序。在哲學意涵上這是純粹理性的工作,也是純粹理性的幻想。但是在貨幣中,我們得到了這個工作穩固的完成。貨幣不只在工具理性的範疇中成為了人們獲取其所需的途徑,貨幣更在哲學意涵中,為人類世界建構了一張價值的圖像。如果說精神現象的知識只是一種你我之間的交互作用,每一個個體都在一種固定的互換與彼此之間的元素的交換中涉及了他者,通過之產生了真理。那作為現代人精神生活以及心理活動中所產生的真理,貨幣無疑地得到了相當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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