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 星期三

V40


  身體毛病的不斷復發開始,媽把車給我開,讓我方便回汐止看他們,方便回淡水睡覺。在淡水的睡眠品質總是比較好。

  剛開始斷斷續續地,後來車已經完全給我保管了。我保管這輛媽開了十年的VOLVO V40到今天應該也有兩年了。以前媽一年開一萬公里左右,給我之後一年大概可以跑一萬五。有時候我也想我的野狼到底騎了多少公里,十八歲到今天可能騎了也不過兩三萬吧。

  開車經驗從我的身體敗落開始,因為我不適合讓皮膚暴露在日曬雨淋裡、不適合讓身體體驗廢氣和陽光的炙烤。我不再適合騎車。而我的騎車經驗從十八歲開始,騎車相關於年輕。

  十八歲那年,好朋友移民美國,在網路上常跟我說他要買一輛車,那時候我跟他說年輕就該騎車。然而開車確實比騎車舒服方便很多,也奢侈很多。奢侈於花費,奢侈於上下車那幾秒間的自我感覺,奢侈於接送情人、朋友時的他者觀感。

  除此之外,騎車和開車是截然不同的身體感受。

  騎車的時候,在機車車體與身體間並沒有什麼間隙:車體的震動使身體發麻、車體的搖晃連結於身體的平衡。在機車與身體間並不存在著強烈的主僕關係,而是機車成為身體的延伸,而這個整體則被放置於一個開放的空間裡。而直接的速度感和行進間的強烈體感,使得騎車的人關注自己的身體,也因此空間畫面成為一個不被注視的定格的布景。於是主體穿越了這道布景,主體在空間中經過。

  開車是另外一種感受開車的時候,空間被分層:車外空間、車內空間、身體空間。車體區隔了內外,車內的身體動作又有其自主空間。在車內,身體可以任意伸展、迴旋、做動,而這些身體空間又與車內無關,更與車外無關。空間的斷裂與身體的任意性造成一種如同賽車電玩營造的錯覺,而這個錯覺的實質是車與其內的人身做為空間的靜止的座標中心,中心以外的一切如漩渦般呼嘯而過。空間並不被主體經過,而是主體營造了空間、主體讓空間通過自己。

  於是開車開久了,我的身體變得像是一個空間中心的、不佔據任何面積的黑色的點。很多時候出門之後在半路上我仍未清醒,好像我未曾移動那樣。更久之後,反而變得起了床非得開車才會清醒,好像從臥房走到客廳那樣。V40永遠不像野狼那樣變成我的身體延伸,但車子裡都是我的東西,一整學期要用的書、不斷從書房拿上來的CD、球鞋、脫鞋、翻出櫥櫃的應變氣溫的外套。V40變得亂七八糟的、充滿菸味,它變得像是我的半個家,像是無需移動也不可變更的自我空間(儘管這個空間在更大的眼光中只是個不具面積、質量的點)。

  V40給我開了兩年多,已經是輛跑了十四萬公里的老車了。前段時間換機油的時候開著引擎蓋發動,發動的瞬間引擎如同心臟電擊一般跳動嚇了我一跳。確實,它還是輛很好跑的車子,洗乾淨打個臘也亮得嚇人。我很愛它,雖然偶爾似乎不太照顧它,但或許那就如同我珍惜自己的方式。

  畢竟我的開車經驗從身體敗落開始,好像有一點無奈,但也充滿虛榮。倘若它髒污灰暗,那多少也均質了一點我身體的殘破,也粉飾了一點我自私的虛榮。而無論如何,我都離亮得能看見我自身倒影的野狼有點距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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